1、土壤污染調查土樣分析測試方法檢出限值是否必須低于GB 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十分之一?
答:原則上企業用地調查選用的土壤樣品分析測試檢出限值應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十分之一。實驗室在進行方法確認時,分析測試方法檢出限應小于或等于分析測試方法標準規定的限值。
2、氰化物污染土壤檢測氰化物還是總氰化物,是否可延長土壤氰化物樣品的保存時限?
答:氰化物污染土壤統一檢測氰化物,而不是總氰化物。土壤氰化物樣品的保存時限不能延長。另需注意酸性土壤樣品保存過程中可能存在劇毒氰化氫緩慢釋放的危險,實驗室收到樣品后須保持樣品保存和分析取樣場所通風,盡快進行樣品檢測。
3、地下水中的氰化物、六價鉻測試應分別采用哪些方法?
答:可選擇使用 DZ/T 0064 系列《地下水質檢驗方法》、 《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流動注射-分光光度法》(HJ 823-2017)等方法。
4、企業用地調查中哪些地塊需檢測二噁英,土壤中檢測二噁英的樣品是否可以僅采集表層?
答:根據《關于加強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導意見》 (環發[2010]123 號)的要求,建議本次企業用地調查主要針對鐵礦石燒結、電弧爐煉鋼、再生有色金屬生產、廢棄物焚燒、有機氯農藥、氯漂造紙等行業地塊土壤開展二噁英污染調查,且只采集表層(0-20 厘米)土壤樣品,布點采樣時盡量選擇可以采集表層土壤的點位。
5、氟化物污染土壤應檢測“水溶性氟化物”還是“總氟化物”?
答:經企業用地調查專家組研討確認,氟化物污染土壤應檢測總氟化物。
6、企業用地調查是否允許樣品在流轉時出現破損?若出現破損樣,該如何處理?
答:不允許,破損樣必須重新采集,密碼平行樣損壞一個,需重采三個。
7、初步采樣調查全程序空白樣品和運輸空白樣品出現破損,如何處理?
答:每個地塊至少采集 2 套 VOCs 分析的全程序空白樣和運輸空白樣,1 套送檢測實驗室分析,另1套送質控比對實驗室分析。若全程序或運輸空白樣品只有1 套出現破損情況,全程序或運輸空白樣可以不重采。
8、現場采集 VOCs 樣品時,采樣瓶中樣品量太少,無法測試含水率,如何處理?
答:VOCs 樣品采集需按《土壤和沉積物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HJ 605-2011)有關要求單獨采集一份樣品用于檢測含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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